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 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8-31浏览次数:11

机关党委、各系党总支:

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将至,恰逢新生入学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倡树文明新风,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管理,发挥“头雁效应”,保持清正廉洁,弘扬良好家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要做到以下要求:

1严禁餐饮浪费行为,大力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

3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或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搞超标准接待;

5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请托人等安排的可能影响学生干部选任、考试、考核评价、奖助学金评定、学生推优入党等事宜的宴请;

6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7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8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或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或报销应由教职工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9严禁避开关键节点错峰收送礼品、礼金或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10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

11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1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1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5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16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将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精准把握“四风”突出表现,盯住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